近日,北京海淀法院在官方微博中公布了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:用户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文字时,点击搜索候选词均进入搜狗搜索页面,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搜狗,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搜狗输入法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,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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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审理后认为,搜狗公司与百度公司均经营有搜索业务,二者具有竞争关系。在雅虎、搜搜和360搜索环境下,搜狗输入法均未展现搜索候选,而搜狗公司未能对此加以合理说明,对百度搜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区别歧视对待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
同时,在此次宣判中,法院首度从司法角度确立了“避让原则”,要求搜狗“必须考虑用户在先使用百度搜索的意愿,避免与百度服务混淆”。


据了解,此次案件起因于2014年,有网友发现,在使用搜狗输入法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文字进行搜索时,搜狗输入法会自动弹出与搜索关键词相关的下拉词汇单,上网用户点击其中任一下拉提示词,都会在不知情的状态下,被自动跳转和切换至搜狗的相关搜索结果页面。


目前,百度和搜狗均为明确表示是否上诉。